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江苏省实践创新计划项目工作的通知

作者:2021/04/01 08:25浏览次数: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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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抓紧落实。

一、申报对象

1. 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实践创新计划者。

2. 已承担本实践创新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者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并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申报与评审要求

1.46日前,申报者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1),导师填写推荐意见。申报者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两份)及电子稿(PDF版)交所在学院。

2.48日前,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排序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表》(附件2),并将申报书纸质稿两份交研究生处。

3.412日前,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名单

4.4月13日-4月19日,公示拟推荐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名单

5.4月2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研究生教育处

6.对申报材料中所填内容失实或采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7.实践创新计划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撤项,应按申报时预期成果完成项目结题,结题后主持人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书中 “单位审核意见”所在页应为单独一页申报书电子档命名规则为:实践CX11463江苏理工学院0855机械/0857资源与环境-硕士张某某。

附件:

1.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2.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名单表.docx

 

 

 

                                         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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