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2018/11/22 03:13浏览次数:2831

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2019届研究生:

我校2019届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要求、时间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领域、研究生导师、2019届研究生以及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一、基本条件

通过我校答辩资格审核、盲审成绩为合格及以上的2016级研究生方可参加本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 2018121-129

学位论文盲审意见返回,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定稿。如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为不合格,需增补一位校外专家进行复审。

各领域组织符合答辩条件的学位申请人填写《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中相关部分,领域研究生秘书收齐学位申请人的《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学术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提交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选聘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于答辩前1周将《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资格审核表》报送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答辩委员会成立后原则上不可随意变动。

论文答辩委员会应至少由五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企业专家不少于1人。研究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应具有正高职称、原则上应具有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校外专家担任;本校专家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秘书必须是本专业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20181218-21

研究生须递交论文纸质稿6份,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统一将研究生论文交至答辩委员会委员手中。

各领域秘书将论文答辩时间、地点交至研究生处备案,并于答辩前三天张贴海报,吸引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研究生秘书至研究生处领取《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江苏理工学院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议表》。

3. 20181222-26

各领域召开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委员会秘书全程记录答辩情况,成员对学位申请人的答辩状况作出评议,根据答辩情况作出决议,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提请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上报研究生处存档。

4. 201912日前

各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审议学位授予事项。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部门和单位重视我校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答辩工作结束后,领域研究生秘书将《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江苏理工学院领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江苏理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议表》、《江苏理工学院201年推荐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江苏理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成绩汇总表》交至研究生处存档。

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臧老师联系,电话:86953093

附件:相关表格.zip

  

                      研 究 生 处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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